⑴宣传并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、法规和规章。
⑵宣传婚育、优生优育、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。
⑶负责统计上报人口出生、死亡、迁移、结婚登记等人数,同时做好育令妇女个人信息变化档案的微机录入工作。
⑷负责办理一、二多孩生育指标。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。
⑸负责组织下岗失业、无业及流动人口育令妇女进行生殖健康和“双情”检测。
⑹负责免费发放并指导使用避孕药具,统计采取避孕措施人数。
⑺负责对流动人口的宣传、管理、服务。查验并办理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,对居住6个月以上的育令妇女建立档案。每季度统计上报流动人口人数。
⑻按规定为辖区内的双失0——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。
⑼计生协会负责协调开展各项活动。
⑽负责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,提升社区成员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,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。